我是卖方。我们签了一个补充协议。银行贷款审批后。网签完毕后交接房屋 卖方取走剩余房款。可是现在中介给我打电话后说我们得交房子了。可中介说我们收到首付款的另一部分就是剩余房款了。 所以得交房子
17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在签订补充协议时,双方可能会对房屋交接和款项支付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补充协议中明确了“卖方将取走剩余房款”,那么目前的情况可能不符合补充协议的约定。 交易流程的复杂性。在整个购房过程中,涉及多个环节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签约、贷款申请、房产过户等。如果中介机构在上述过程中存在疏忽或误解,导致出现了混淆,也可能是造成当前问题的原因之一。 法律风险。如果双方在签署补充协议前没有详细讨论好各项条款,或者在后续的交易过程中未及时沟通确认,都可能导致法律纠纷的风险。 建议您尽快与中介机构进行沟通,确保所有细节均得到妥善处理,并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同时,如果您对合同条款有任何疑问,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帮助审查合同内容,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