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在厂里有口头摩擦,过几天B和朋友出去吃饭,在路上遇到了A,A叫B道歉B不愿意就发生了肢体动作,B的朋友帮忙两人把A按到在地上,A拿出随身带的刀捅了B的朋友两刀,A在别的地方已经捅伤三个人了,当时没报警,另外伤的三人报的警,为什么B从拘留所送到劳改队
2024-07-06 03:54A和B之间的冲突,从法律角度来看,涉及到了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A在冲突中使用刀具捅伤B的朋友,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而且A之前已有类似行为,这可能加重其刑事责任。 至于B被送到劳改队,可能是因为B在冲突中的行为被认定为参与了对A的暴力行为,或者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共同犯罪的参与者。即使B没有直接伤害A,但如果B的朋友在B的协助或知情下参与了暴力行为,B也可能因此承担法律责任。此外,B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被拘留,例如在冲突中的行为违反了其他法律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详细事实、证据以及法律条文来确定。如果B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B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法律地位和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