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专业律师,有老两口是后结合的,在1977年结合的但没有结婚证,也没有生育子女,在1983年老头下海经商了,老两口还特意写了一份協义,老头下海经商所得老伴不参与,不干涉老头的支配权,老头有独自支配的权力,在老头经商以后,领结婚,1993年他两就分居住了,老头在外找了个保母单独的生活了,后来在2015年老头又和保母起了结婚证了,领结婚证不到一年老头就去世了,去世后老头儿子就以纪母的事实婚姻向法院提起诉状,儿子向法院说老头和老太太的结婚证丢失了,结婚登记在民政局也的有记录吧 法院最后的判婚姻无效,请问律师这两个的婚姻那方在法律上有效
2025-09-25 00:2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原配偶关系。 -由于没有正式的结婚证书,可能意味着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并没有得到国家的认可。 协议离婚。 -老两口签署的協义表明了他们之间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并且老头享有独立支配权。这种情况下,协议离婚可能会被认为是有效的。 新婚姻关系。 -在1993年后,老头与保母组成的新的婚姻关系是否被法律认可,需要进一步调查和确认。如果新婚姻得到了合法的批准或承认,那么它将被视为有效的婚姻关系。 遗嘱继承。 -如果老头在世时留下遗嘱指定他的财产归老伴所有,这可能导致老头去世后老伴对这些财产拥有一定的继承权利。 综上所述,两个婚姻的有效性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协议离婚的效力; -新婚姻关系的合法性; -老头遗嘱中指定的财产分配原则。 具体判决结果可能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证据来确定。建议您联系当地的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分析,以便获得最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