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前妻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孩子给前妻,后来孩子一直在我身边生活,不肯去前妻那边,于是后来我又起诉变更抚养权,后败诉。孩子被前妻带走。当时判决书中没有说明探视权,后来就探视权又经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一个月探视一次,周五带出来,周日送过去。寒暑假可以带我身边生活一周。可是前妻一直不让看孩子,后来电话也不接,孩子也不知道在哪里。我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法院的不予立案,说判决书上没有说明探视权,协议上写的是对方不履行协议可以起诉变更权利义务,没有强制执行一说。我该如何见到孩子?
2024-11-29 06:00对于您的情况,您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相关规定来寻求解决方案。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前妻进行沟通,了解她不愿意见孩子的具体原因,并尽可能地找到解决办法。如果前妻坚持不愿见孩子,您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孩子的信息,比如通过学校、邻居等渠道了解孩子的情况。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前妻确实未按协议履行探视义务,以便法院支持您的请求。 最后,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更多关于探视权的具体法律规定以及如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信息。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律师代理诉讼,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推进并获得公正的结果。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