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今年二月份结的婚,女方向我家要了现金13万,订婚时女方有一个交首付还贷款的期楼因为她没有能力还楼贷,经协议卖给我家十九万元,家长出资,分两期给女方第一期是结婚登记以后,第二期是楼交钥匙二年以后房产证上添上我儿子的名后在给齐剩下的九万,儿媳现在闹离婚以跳楼危胁不成找人晚上把我儿子打了,我和她家协商把我家花在她身上的钱给我家,她家危胁要打我家,爱那告那告去,结婚一个月就逼着我儿子写离婚协议,我问一下律师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是以二人登记日子算还是以结婚以后算啊,她从我家这搞去二十多万元钱,孩子结婚我家欠下15万外债,请问律师我家能要回来多少钱啊,我们被她家气的都病倒了,这是披着登记的外衣骗钱。
2024-11-29 05:43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通常基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状况来决定。如果您认为您的儿子和儿媳之间的婚姻存在重大误解或欺诈行为,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婚姻或者请求损害赔偿。 至于您提到的财产损失,包括用于女儿的个人债务以及与女儿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涉及的金额,这些财产损失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此外,如果您的儿子和儿媳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其中包含了对您的补偿条款,那么您也有权根据协议要求对方履行其义务。 请注意,由于涉及大量金钱和情感因素,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谨慎行事,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