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家水田原本租赁给旁边得公司有效期为10年,并且协议上说明只能用于耕种,不能堆放废弃物建筑垃圾,现在该您好,我家的水田15年以租赁方式租给旁边的公司10年,并声明只做耕种用,现在该公司把我家半亩水田堆满废弃物,原本应该对此做出的补偿款,还忽悠我妈签了让售合同以50元每平方购买,请问这份让售合同有效吗?我们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我们愿意退还对方所谓购地款解除所谓的让售合同,可是对方说不到租赁合同期满不还原水田归还使用权,我们该怎么办?
2025-01-14 13:11首先,关于您提到的让售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那么该行为属于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您的损失。 其次,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其您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对方仍然坚持不让土地返还原状并要求支付购地款,则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土地或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在处理过程中,尽量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邮件、通话记录、视频等,以便在法庭上作为有力的证据使用。 最后,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