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红山晚报上看到赤峰宏达拍卖公司发布的公告,是对平庄宝山仕家小区的61套房产的变卖公告,经过看房,于4月12日到拍卖公司交了保证金23000元,但在4月14日接到电话通知房子暂缓变卖,要我去退保证金。但公告中说到16日变卖阶段结束,我是那套房子的唯一竞买人,17日就应该交余款并出具确认书了。我想请教您,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起诉拍卖公司?多谢您在百忙之中回复我一下。
2024-09-24 02:09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拍卖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并协商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往来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