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3月底辞职,原公司于5月份开始涨工资,并将1-4月份工资补发至新标准,本人1-3月份是否应享受补发工资
2025-10-14 16:4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因此,如果您的原公司按照新的工资标准给您发放了工资,您应该认为这是合理的。 如果您对工资待遇有疑问,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与原公司的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妥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