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暑期工,中介说9元一小时,加班也是9元一小时,这样合法吗?我很憋屈
2025-10-14 17:5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工作时间是正常的8小时工作日(即每天8小时),且没有超出正常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那么雇主支付的工资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在您的情况中,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否则雇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基于一般性原则,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具体情况。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