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某某培训机构工作,公务员培训那种,我现在已经签订了一个三年合同,刚来给我们进行了一个月的专项培训,然后现在我想离职,合同上规定了离职需要五万培训费。请问,必须按合同缴纳这五万吗?
2018-03-05 15:49是需要赔付的,但赔付超过实际培训费用可以拒绝,建议协商处理。根据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岗前职业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