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朋友借了60万,打了欠条,然后被另一个人以做生意的名义骗走了,我属于非法集资吗
3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到的情况并不符合非法集资的定义。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批准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朋友借款给您,并且双方已经签订了书面合同,明确了借款金额和还款期限等细节。此外,对方还出具了欠条作为证明。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在法庭上,您将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您都应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认为自己遇到了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同时,也建议您与朋友沟通,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