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了别人肚子一下,报警的,警察让我赔六千块钱,被我打的那个人跟那警察认识,也不去看就要六千块钱,我说给四千那警察就要六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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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民事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发生争执并达成调解协议,则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如果您认为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或者不合理,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合理的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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