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打隧道务工在工地工作时机械把右手五个手指全都绞掉了.治疗出院后.老板什么都不管.就让我回家.等六个月以后再去做伤残签定.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4-09-03 11:03您的情况属于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您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享受工伤待遇。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该部门对您的受伤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可以依法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同时,如果需要赔偿的话,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务必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操作。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