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光明楼物美超市顶班,原来的工作人员当天休息,超市为了节省本超市人员工资,仗势欺人,强制让厂家外来人员干活,嚣张放话“不干活就滚”,敢回嘴,直接抢手机,打人。我把视频录下来了,可以在微信群里转播议论吗,我是那个当事人,被打的,还有我在医院的医药费超市打人的领导应不应该赔偿,当班民警和超市店长认识,对我会不利吗?
2025-03-09 23:06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人身安全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作为当事人之一,您的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关于在微信群中转发录音录像是否可以使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传播他人隐私信息,否则可能构成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其次,关于医药费用问题,如果该事件导致您受伤或疾病加重,您有权要求超市或其他相关方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治疗费用、药品费用以及必要的康复费用等。 至于当班民警和超市店长的关系对您是否有影响,这需要具体分析双方之间的关系情况。如果您认为他们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最后,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与超市或其他相关方进行协商解决,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