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工厂的、跟山东的客户(个人)合作了两三年、后来与客户结束了合作、我们工厂是通过发物流给她的、以前一直用她的名字发货、后来她要求用别人的名字给她发货、我们就觉得很蹊跷、手上只有以前每个月付款的流水单跟QQ聊天记录、还有发物流的收据,对方欠了24万元货款,证据有对账单,物流订单,流水单,对方身份信息。
2024-06-27 04:1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山东客户之间的合作已经结束,并且对方欠款24万元。您手头的证据包括付款流水单、QQ聊天记录、物流收据以及对账单等,这些都是追讨欠款的重要证据。 首先,您可以根据QQ聊天记录和物流订单等证据,证明您与对方之间存在货物交易的事实。其次,付款流水单可以作为对方已支付款项的证明,而对账单则可以证明对方尚欠款项的具体数额。 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依据上述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在诉讼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合同、交货凭证等。 此外,如果对方使用他人名义接收货物,可能涉及欺诈行为,您也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保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有效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