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丈夫已经分居八个多月,期间他没给两个孩子一分生活费,包括大儿子的学费和小儿子的奶粉伙食费,还把我名下的两张共五万信用卡拿去刷了故意不还,请问我可以起诉他离婚要到两孩子的抚养费吗?
2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分居满两年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会考虑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孩子的年龄等因素来决定。 至于您提到的大儿子的学费和小儿子的奶粉伙食费以及银行卡内的款项,这些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要考虑您的经济状况以及是否能够提供支持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存在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您可以依法主张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解决问题,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