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三年的车贷,已经还了两年多了,最近经济紧张,逾期了三个月,今天担保公司强行把车开走了,现在已经还了,担保公司要我交两万的违约金才让我提车,这个合理吗?我必须要交吗?
2024-11-23 11:26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因此,在您逾期还款的情况下,担保公司有权要求您支付逾期利息,并可能要求您提前偿还剩余本金和利息。但是,如果您认为违约金过高或不合理,您可以与担保公司协商解决,以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建议您尽快与担保公司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