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要问一下,我弟的儿子谈了一个女朋友,现在以还孕,女方说要二十万彩礼,封弟八仟,还要其它一共用了二万,说好再不用钱,眼看婚期到了又说要过礼费用三万八酒席钱另外,买三金和衣服用了五万,这对农村来说压力太大,感觉她家是步步相逼,想要逼我家悔婚,现在我家确实负担不起,想不结婚,请问要是不结能要回彩礼吗?另家具电器也用好几万。
2025-02-13 15:49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禁止任何形式的彩礼。因此,如果您的弟弟和儿媳已经订立了婚约,并且双方都同意结婚,那么他们之间的婚约应当被视为合法有效的。如果您认为彩礼给付过于苛刻或不合理,您可以考虑与女方协商并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彩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强制对方放弃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否则可能会涉及非法侵占罪等违法行为。建议您与家人一起理性思考,寻求合适的方法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