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有关房产纠纷问题!我是2017年5月入购一套二手房,按照购房程序走,我们2017年8月10左右才过完户。在过完户之后 业主将门房钥匙给中介并同意我们进去装修(简装) 。随之我们在8月中旬过后就装修了下,房内有些物品有进行清理(一台旧电视) , 8月28号接着又打完税,随后业主也一直没有租出去这房子。因为我们走的是快贷,中介和担保公司都认为很快业主能拿到尾款。一直到2017年11月yi中旬左右业主才收到尾款。现在业主有点不耐烦,需要我们买房这边赔偿他的损失费(后期的几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等) 原因很简单1、我们装修了房子他不好出租。2、尾款收到的太晚 房价涨了不情愿。
2025-03-20 09:11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违约责任。由于您未按约定时间入住房屋,可能存在一定的违约责任,即房东有权要求您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租赁权丧失。如果房东认为您已经完全占有并使用了房屋,那么房东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您支付剩余租金以及任何因此产生的其他费用。 物业费用。如果您在租赁期间造成了公共设施的损坏,或者违反了租赁协议中的其他条款,房东有权从押金或其他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用于修复和赔偿。 市场价值变动。如果租赁期限结束后不久,房价上涨,房东可能会因为预期收益减少而拒绝支付剩余租金。 处理这类纠纷时,建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以避免诉讼。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机构或仲裁机构寻求公正裁决。同时,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您可以考虑签订更明确的租赁合同,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