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我帮朋友公积金贷款担保,朋友在06年底用我身份证在农信社贷款3万我不知情。我是贷款人,朋友担保人。借期为1年。2011年7月农信社起诉到法院,朋友骗我是公积金担保的事我糊涂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调解书上到2011年10月30日还清。2013年4月法院出了个强制执行通知书是我朋友担保人的名字。但是用手写涂改成了我的名字了。我从头到尾就没收到执行通知书。到今年11月冻结了我1银行卡。12月冻结了我4个帐号。想问下法院处理的正确不?我能起诉银行么?或者报警?谢谢
2024-07-21 11:51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对法院的判决有疑问或异议,可以依法提起上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是否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先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 此外,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考虑向有关机构反映或举报,如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部门,他们有权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务必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确保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