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毕业,目前就职某国企,入职后认识了同年进入公司的妻子,08年结婚,在2009年前后以夫妻双方的名义申请了公司的福利房。后以54万左右价格全款购入,当时购房合同只有我一个人签名。另外公司还让我签了一个必须在本公司供职15年的协议,此协议签完后在公司保存,我们手中没有。目前我遇到了更合适的工作平台,想辞职,公司以辞职就收回房子,并且把妻子调离北京为威胁,不肯批准我的离职,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29天前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妻子在2006年毕业后进入同一家公司,并于2008年结婚,随后通过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了公司的福利住房。然而,购房时仅由您一人签署合同,而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属于您和您的配偶共同所有。此外,您提到您需要与公司签订一份必须在该公司任职15年的协议,但这份协议并未明确告知您任何细节或权利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希望离职并出售该房产,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策略。 协商解决。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您的需求和担忧,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法律途径。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相关法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保护您的权益。 谈判条件。在与公司谈判的过程中,尝试提出更有利于自己的条件,例如降低房价或其他要求。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建议您事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行动合法有效。同时,保持积极的态度,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