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员工宿舍丢了一部手机!后来经过看监控发现我们管理部有人夜里去我那屋!昨天我就问了一问去我那屋的领导!今天发现我被公司除名通告!原因是诬陷领导!我想问问这个事可以起诉吗!
2017-11-29 09:40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