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女友一起买了一套房,房产登记了两人名字,当初她首付出了7万,我出了28万。供了有1年多。房子当时100万,现在涨到150万。分手后,在微信上她自己说好分她10万,其它的得益她不要。现在她反悔了,说要按比例分得益。请问法律上是怎么分的。
2024-09-19 16:14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您和前女友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已经完成了产权登记。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无论是在购房时还是后来支付房贷的过程中,都应当视为共有财产,双方都有权利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配。 然而,由于你们之间的关系已结束,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可能需要明确表示对于这套房产的具体分割方式,以确保双方的权利得到公平对待。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与前女友沟通协商,尽量通过友好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因处理不当导致矛盾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