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14年我在私人老板开的装潢店打工,我们之间没有劳务合同,我替老板去别的材料店拿货,单子名头写的我们装潢店的名字,下面是拿的材料明细,最后备注欠款人签字,我签的我的名字后面写的代某某人,现在这个老板跑了,拿货的这个材料店要起诉这个老板,会牵连到我吗?14年的欠条现在还有效吗,是不是有两年有效期啊,过期就作废啦?
2025-02-24 02:57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工作期间没有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可能处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中。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权利可能会有所不同。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材料店起诉老板,那么他们将首先寻求证明材料是由老板提供的,或者至少是代表他签名的。这通常需要提供一份或一系列文件来支持这一点,例如收据、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至于您的名字是否会被列为被告,这取决于您是否有直接参与或协助老板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或其他违法行为。如果您的行为与老板的行为无关,那么您可能不会被列为被告。然而,如果您的行为导致了损失或其他后果,您可能仍然需要承担责任。 关于欠条的有效性,它通常会有一定的有效期,具体的时间范围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一般来说,欠条的有效期为一年左右,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您担心欠条的有效性,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评估。 最后,请注意,任何法律问题都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处理。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