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有个商铺出租给一个租客,但又于我一直在外,所以交由我姑仗打理,包括跟租客谈条件,签租赁合同。我想问由他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租客有机会告我什么?
5天前您好!关于您的疑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后签订,并且该合同应当明确租赁物的名称、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内容。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您本人不在场,而由您家中的亲戚代为签署租赁合同,这可能会对合同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租客认为该合同存在不公正或不公平的情况,例如租金过低、租赁期限不合理等,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请求赔偿损失。此外,如果合同内容涉及欺诈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因此,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尽可能确保所有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与租客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