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17年3月底签的合同,中间因买方的贷款资料不全耽误了40,50天,我让他赔点损失,对方不同意,现在房贷批下来了,我不想卖个他了,买方不同意,要起诉我。
2024-11-04 23:13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房子在17年3月底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买卖条件和违约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通过沟通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诉讼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结果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决定采取何种行动之前,建议您仔细权衡利弊,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