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用发明专利以无形资产入股与投资开发商共同创办生产型股份有限公司,(因专利技术特殊性,(当今如不具备这类专利技术,这行业就无法得到政府部门的审批)我是否拥有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权?如拥有是从注册之日起生效吗?谢谢!
2025-09-21 13:57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作为发明人或持有者,享有对发明成果的所有权。如果您和投资方共同创立了生产型股份有限公司,并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公司股权,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公司章程或其他协议约定的方式分享公司的利润。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权利受到严格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财产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等权利。因此,您所拥有的股份可以视为对公司财产的一种权益。这种权益从登记注册时起即开始生效,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 此外,由于您的专利技术是无形资产,它可能需要经过特定程序才能成为公司的资产。例如,如果您的专利技术被评估为具有商业价值,则可以在公司成立后进行评估并确认其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您的股份将包含一定的专利技术价值。 最后,请确保您所持有的股份符合所有法律规定的条件,避免任何潜在的风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