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问离婚以后还在一起生活,没复婚,而且还一起买了房子,又一起还的房贷,但房子是二手的。还没过户,有一个临时房产证还是男方名字,现在不想在一起生活了,请问房子还能分到吗?男方说房子没有我的份
2025-06-14 01:08尊敬的客户, 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了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且共同购买房屋或承担共同债务时,一般情况下,该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有请求返还的权利。 然而,在您的案例中,您提到的房子是通过买卖方式取得,并且已经办理了临时房产证,因此,按照法律规定,除非您和对方已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否则该房产仍属于您们共同共有。此外,您还提到您与对方尚未复婚,这意味着你们并未完成法定的结婚程序,因此在法律上,你们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 因此,如果您想要继续保留该房产并要求分割其价值的一部分作为补偿,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好这一情况,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祝您一切顺利!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