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号合同到期,公司方提出不续约劳动合同,同意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劳动补偿金。针对补偿金部分我没有异议。公司12月31日发放年终奖,年终奖其实是全年项目按提成发放的绩效奖金,我认为是工资的延后支付。针对这一部分奖金我可以在签订补偿金协议后继续申请仲裁吗?
2026-02-23 16:15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首先,根据您提到的情况,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补偿金(如未提前通知或补偿金低于法定标准),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其次,在与公司协商解决补偿金问题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作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再次,如果您认为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并且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延迟支付条件,那么您可以通过与公司沟通或者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来要求公司及时支付年终奖。同时,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尽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于日后可能需要使用到。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