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现在和他处于离婚状态,他今年17岁未成年,我23岁,现在我怀孕7个多月他说孩子他不要孩子以后跟他没有关系,他没有要给抚养费的意思。我们结婚没有结婚证,双方父母亲戚邻居都知道彩礼说好给16万最后也就给了10万,酒席也办了,以现在的情况我起诉他,抚养费他会给吗?彩礼是不是一分不少的还要返还给他?
2024-08-19 10:31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的父母有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并且在离婚的情况下,未成年子女应当随其父母中的具有抚养能力的一方生活。因此,如果您的丈夫确实无法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由另一方作为法定监护人负责抚养。 至于彩礼金是否需要退还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当地法律规定以及您与男方之间的具体约定。在中国,婚前支付彩礼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但在某些地区或婚姻中,彩礼的退还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如果您能提供更详细的信息,比如当地的习俗、协议条款等,我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建议。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能够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