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韩律师,我和前夫与2017年五月份协议离婚,钱财方面一人一半,我俩育有一女。属兔的,今年七岁,离婚时说的孩子由他抚养。我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的情况下,可以看孩子,因为在外打工。平时给孩子买点东西。给孩子打电话,他奶奶就说我以后不要打电话,就当没有这个孩子。还说我骗他家钱,到了2017年年底,孩子放假的情况下,我提出把孩子接过来呆几天。再给他们送走,孩子的爸爸以各种理由不让孩子过来,说孩子不愿意来,到了2017年大年三十,我还是要求见孩子,前夫就把孩子带来,我看着孩子耳朵脸蛋都冻伤了,手指甲脚指甲好长时间没剪,手特别黑,皴了。也没有穿袜子。到了六点左右,前夫要求孩子走,孩子是想在我这里呆一晚上
2025-05-18 10:22您好,韩律师。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孩子归前夫抚养。因此,除非有特殊情况(如前夫对孩子的虐待等),否则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变更抚养权归属。 其次,您提到您想要探望孩子,并且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探视。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联系前夫和孩子学校,了解孩子在校表现和学校的安排,尽量避免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再次,如果您发现孩子身体状况不佳或有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可以向当地儿童福利机构求助,或者直接联系当地的教育部门寻求帮助。 最后,如果前夫坚持不让您的孩子离开他的视线,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家庭关系调解专家,协助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