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2001年8月生的,男孩快20岁,两个人在一起1年多,女孩去年怀孕,男方带着女孩把孩子打掉,男方父母知情,女方父母不知道,现在男方不想要女孩,女方能起诉男方吗?
2025-05-18 11:27这个问题涉及到家庭关系和法律规定。首先,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只有合法结婚的夫妻才有权利生育子女。如果双方没有结婚或婚姻无效,则不能享有生育权。 其次,在我国,女性在怀孕期间有权决定是否要这个孩子,这是她的基本人权之一。如果女方不同意终止妊娠,男方不得强制执行。因此,即使男方已经同意了流产,也不能视为男方放弃了对孩子的抚养权。 最后,关于男方不想要女儿的问题,这需要看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果男方认为自己无法照顾孩子或者不愿意承担抚养责任,那么女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但是,这种情况下,男方仍然有义务保障孩子的健康和安全。 总之,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