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店面转给了另外一个人他已经和房东签好了合同,但是钱还没给我,他现在说不要了我可以告他嘛?
20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店面已经转让给他人,并且对方已经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那么您应该向房东主张租金。如果您仍然想要保留店面的使用权,则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决定起诉对方,建议您首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转让协议等文件,以及双方之间的往来邮件、录音等证明材料。此外,还应考虑诉讼费用、时间成本等因素,确保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 最后,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