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 快一岁 经常居住地在清远 户口在重庆
26天前你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满两周岁婴儿的父母双方应当共同抚养。因此,如果你的未婚配偶是你的亲生父亲或母亲,那么你们有义务一起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 其次,关于户口所在地和常住地的问题,一般来说,户口所在地是指户籍登记机关所记载的住所地,而常住地则是指实际居住的地方。如果你的户口所在地在重庆,并且你和未婚配偶经常居住在清远,那么你可能需要考虑将户口迁移到清远或者与未婚配偶协商如何安排两地的生活和照顾孩子的方式。 最后,建议你详细咨询当地的法律机构或专业人士,以获得更专业的意见和帮助。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和孩子的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