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朋友2015年3月借款200万,期限3个月,2015年6月还款,本人给签了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只是针对这笔借款未约定保证期间,借款人跑了,现在对方要起诉我,请问担保责任是否过期,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谢谢。
14天前您的朋友与您之间的担保合同在借款到期后并未结束,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您作为担保人应当继续履行担保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即使借款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您仍然需要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借款人已经转移财产或者丧失清偿能力等情况导致无法履行债务,则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