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2月14领的结婚证,领证之后两个性格不合总是吵架,男方还殴打怀孕三个多月的我,我们一直分居状态,男的一家都出门去了外地联系不上。孩子现在出生了,没有男方身份证医院不给办理出生证明。我联系不到男方,如果没有出生证明会不会影响以后离婚,男方不付抚养费或者不抚养小孩?我想等到孩子两周以后小孩交给男方抚养,如果出生证明是不是小孩就要我抚养?
2025-01-20 08:5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丈夫存在严重的婚姻关系问题,并且他曾经对您进行暴力行为。这种情况可能导致您面临一些法律问题。 首先,关于孩子的出生证明问题,通常情况下,即使没有父亲的身份证件,医生也可以出具出生证明。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将孩子交给对方抚养。您可以考虑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其次,关于抚养费用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对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例如银行转账记录、医疗账单等。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 最后,关于离婚问题,如果您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您需要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并寻求调解或解决争议的方式。如果调解无效,您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离婚。 总之,在处理这类复杂的情况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