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组家庭,儿子是现任老公的,儿子有份分红保险,投保人是他前妻,儿子判给我们抚养,她前妻没有工作,他们一起生活的时候交了78年保险,离婚后的这两年都是我们在交保险费,今年她改了卡号,我们无法再交,我想问一下我们能要求她还回这两年的保险费,然后我老公能要求分割他们婚姻存续的那几年保险费吗
2024-09-22 00:10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保险合同中涉及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您的妻子作为投保人时已经书面同意将保险金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则可能会影响其归属。 然而,在没有此类约定的前提下,保险金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结束而自动转移给另一方。因此,即使您和您的丈夫有权要求对方归还这部分保险费用,但具体是否能够成功取决于具体的保险条款以及法院或仲裁机构对相关事实的认可程度。 此外,关于保险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您的丈夫支付与他配偶期间产生的部分保险费用的问题,也需要考虑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可能会保留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用于补偿其投资风险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损失。 建议您详细查阅您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条款,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进一步的帮助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