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以离婚,小孩女方抚养,男方每个月30号支付抚养费,今天30号我叫男方打抚养费过来,他发信息说还没到月底不给,我说协议上写的是30号给抚养费,离婚的时候也是他自己说的每个月30号给,还怪我找他麻烦,后面又发个信息说不给抚养费了叫我告他,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处理?
2024-07-26 03:32在您和前夫之间的纠纷中,双方应当遵守双方达成的协议。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每月30日支付抚养费,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道德准则,那么按照协议的规定,您的前夫应该在每月30日前将抚养费交付给您。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协议中的规定,可以考虑采取一些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您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调解或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同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使用。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策。如果您遇到困难或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