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方未婚,女方再婚,婚前有个孩子,孩子的父亲死了,小孩由爷爷奶奶抚养,女方再婚,在2000年又养了一个,请问符合养二胎哪一条
2025-04-14 20:52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可以考虑是否符合“再婚夫妻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但是具体适用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在您提到的情况中,男方未结婚,女方再婚后有多个子女(包括一个已经去世的孩子和一个被收养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我无法给出具体的答案。建议您提供更多的详细信息,以便于更好地为您解答。同时,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关于法律的问题,欢迎您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