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大姑姐从我丈夫08年去世和我们已经失去联系,在我抓楼时出现要楼,因为我自己要供女儿念书,她写的分房协议她们都签完她拿来让我签字按手印,全部同意,楼分好了,她又反毁又要我和女儿的70平拿出平分给女儿起诉法院,安动迁政策我女让已经到大领青年,我们娘俩每人64平两个小户型,现在我们只能走两个人75平的政策,动迁办说因为她的出现不给大领青年房,我理解,因为我四大姑姐户口不在本地我们俩73和她们四人的34都是我的名字,
2024-08-29 20:4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四大姑姐之间存在纠纷。首先,您提到您与四大姑姐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但目前无法确定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或其他相关亲属关系。其次,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法律规定需要遵循公平原则,并考虑各方的具体情况。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考虑聘请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以获取专业的意见和指导。此外,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程序和成本。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