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厂里上班的,昨天晚上被几个便衣警察来到车间直接带手铐带走了,到了派出所才被告知我2012年涉嫌故意伤害,是车间一个新来的员工举报,说他是当年的受害者,随后对我进行了笔录,然后开始拘留。拘留了20个小时之后被他家人指着辱骂,认定我就是凶手,但是没有出示过任何证据,全凭一面之词。直到现在满24小时释放依然没有出示任何证据,整个过程都是口头上的认定,我想这样能不能构成诬陷罪,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逮捕拘留我,拘留24小时期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本人进行辱骂,诬陷,
2025-02-16 05:02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或者伪造证据,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如果警方在未经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对您进行了非法拘捕,并且指控您为“故意伤害”罪犯,这可能构成了诬告陷害罪。 此外,警方在未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您进行辱骂和拘留,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请及时联系法律顾问或公安机关,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刑事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