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生了我们四个儿女,就我一个在父母身边,两个大的都在上海,我是老三,老四弟弟也不在父母身边,现在两个老人都八十多岁了,而且母亲患有小脑萎缩老年痴呆,我现在也五十多岁了,他们三个不在身边,我该不该提出他们的义务责任和义务分担。。。如果就我一个人管我应该提出要负担费用吗?谢谢
2024-11-18 21:1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对于您的情况,您作为长子,确实应当承担一定的经济供养和生活照顾的责任。然而,具体的数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并且考虑到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收入水平、家庭财务状况等。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通常情况下是基于父母的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等原因而产生的额外照料或保障所需。因此,您可以考虑与父母沟通,了解他们的具体需求,以及是否愿意接受您提供的帮助和支持。 此外,建议您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婚姻家庭咨询师或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自己在处理这类事务时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支持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