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农村离婚女人,我们四年前协议离婚的,协议上写着现有房产以三人平分孩子跟我,户口本也分开了,房产证未分开,三年前我们那里搞新农村修建我和他都报了一套高层,是以各自的名字报的,现在大队说他不给我房子,要他回来签字才能给我算房款,我想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好,谢谢
2024-12-13 04:3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丈夫在离婚时达成了协议,并且约定房产按照3:1的比例进行分配。这个协议应该已经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和执行。 至于您提到的大队要求他回来签字才能计算房款的问题,这可能是因为他在当地有其他住房或者需要偿还债务等原因而无法提供房产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当地的村委会或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是否存在其他的解决方式,例如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可以尝试联系您的丈夫,看看是否能够协商出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