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市怀柔区渤海小学正式编制教师,在单位上班时间脚骨骨折,工伤修养时,山区教师补助扣发合法吗
2025-02-18 07:37尊敬的提问者。 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您在工作期间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后,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其中,山区教师补助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福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山区教师补助是基于您在工作中的特殊贡献而设立的一项补贴,旨在鼓励和表彰山区学校教师的辛勤工作。 因此,山区教师补助并非完全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个人,而是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来实现的。如果该补助被扣发,可能涉及到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与管理等问题,建议您向当地社保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以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工会组织或相关部门反映此问题,争取得到合理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