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没,,我是做装修的,跟别人签了一个草搞协议,因为发生了矛盾,本来协议上两项包给我做的事,他让别人做了,我只做了一项,因为矛盾,我可以要求他陪钱不,协议上有写双方名字,还有我身份证号码,协议是他写的,他只签名了,写了那一天,协议上包括做些啥子都很清楚,请问这个问题可以要求他陪钱不呢,打官司能打赢不
13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纠纷。如果无法通过和解方式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您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此外,由于您已经提供了合同文本和相关的身份信息,这表明您对合同的内容是有所了解并愿意遵守的,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但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违约金、实际损失等。此外,如果对方拒绝赔偿或者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权。 最后,建议您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前,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寻找一个和平解决纠纷的方式。如果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