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转让上一个店主的门面,离前店主合同还有八个月到期,加上转让费一共是九万多块钱,然后我又和房东签的五年合同,房东又叫我交了一万块钱押金,当时签合同时三方都在场,我再三追问,如果我不做了可不可以转让,都说可以转让,就像前店主转让给我,我干不了也可以转让给别人,只要不违法经营就可以,我现在做了一个月左右,做不下去了,我想把店转让,可是房东现在却说,我可以转,一万元押金不退了,而且转我店的人就不可以再次转让了,如果别人做不了,不可以转让的话,等于当初房东说的和前店主说的可以转就是骗局,我想请律师帮帮忙,拜托了!还有一张和前店主之间的合同不在身边
14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处理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与前任店主解除合同的问题时遇到了一些困难。首先,关于押金问题,一般来说,房东有权要求租客在租赁期间内退还一定数额的押金作为对房屋状况进行检查和维修的保证金。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东坚持要求退还押金,而您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其次,您提到的“前店主”的合同可能存在争议,因为即使合同已经到期,但如果您继续使用该店面,您仍然有义务按照原合同条款履行。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关于是否可以将店面转让给其他人,这取决于您与房东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书面协议。如果没有,那么您可能需要重新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一问题。 总之,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