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6条 关于24%-36%的如何认定,法院是否支持?
17天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5号)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民间借贷中利息的计算标准应当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超出该上限的部分利息约定无效。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未将年利率明确告知给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对于借款人的借款利率有异议,则可以主张借款利率过高,要求借款人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利息。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借款人可能会采取规避行为,如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隐瞒真实利率等,使得法院难以判断借款利率的真实情况。因此,为了保护出借人的权益,建议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详细记录借款利率,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