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爱人再婚,去年11月份离婚后买的房子,房子价值47万元,是我的名字,男方一次性给的钱,写了一些字据说明房子是男方买的,有外债。给妇联打过电话,17年一直有家暴。现在离婚了,装修费是我给的,有借条4万元。
2024-07-08 18:56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房产购买是在离婚后,且房产登记在您名下,如果男方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有书面字据证明房子是男方购买的,那么房产的所有权可能存在争议。在法律上,房产的归属通常根据产权登记和实际出资情况来确定。如果男方出资购买房产,但房产登记在您名下,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归属问题。 关于装修费用,如果您有借条证明您为装修支付了4万元,这笔费用可以视为您对房产的额外投资。在财产分割时,这部分费用可以作为您的个人财产进行主张。 至于家暴问题,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在婚姻期间存在家暴行为,这可能对财产分割产生影响。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考虑家庭暴力等因素,可能会对财产进行不平等分割,以保护受害方的权益。 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准备充分的证据,以便在可能的法律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考虑到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复杂的财产分割和家暴问题,专业的法律服务将对您更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