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岁虽然算是自愿与人发生关系,但我是想邀请他来我家玩,没想过他会对我做那个,不戴套害我怀孕,过后还欺负我。后来分了就发现我自己怀孕了。告诉他了可他来都不来!当时我还很傻,我家人说问我是不是强奸?我一时心软说不是,是我自愿的。我当时觉得很丢脸,很受委屈,心里就觉得算了,不要找警察了。但现在我23岁了,我非常恨他,我想告他,让警察捉他,可以吗?
2025-07-03 17:50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处理当前的情况,并寻求适当的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伤害和侵犯,那么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执法机构报告此事,例如报案或申请调解。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您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指控。 此外,如果您的家人已经表示他们无法接受您提起诉讼,或者他们希望您放弃这一行为,这可能表明您需要考虑其他解决方式,比如寻求心理治疗或其他形式的支持服务。 最重要的是,您有权保护自己的权益,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性侵犯。请记住,您的安全和尊严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