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和奶奶在07年给我办了房产赠与公证,爷爷2012年去世,我现在还能有争取房产权的权利吗,奶奶还健在,但已经出行困难,如果能争取,什么途径最省钱快捷
2024-10-03 21:57您的情况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您父母生前,您可以依法申请办理继承手续,并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继承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公证机关,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考虑到奶奶的出行困难,可以考虑通过遗嘱的形式将房产赠予您或其他指定人,以减轻其经济负担并避免后续可能发生的争议。请务必在做出决定之前,仔细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财产价值、家庭关系等,并寻求专业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